由于教廷圣部的一项特定法令,在中国被沿用了三百多年的祭巾帽饰才由此诞生
据《公教文明》:
1615年,保禄五世的宗座特准在南昌开始得到实施。
教廷圣部制定法令,由圣部的公证人规定三项特准,其中之一是:“在举行弥撒过程中,耶稣会传教士可以不脱冠(祭巾)。被沿用了三百多年祭巾帽饰由此诞生。
1615年是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对中国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这一年是龙华民接替利玛窦执掌耶稣会的第五个年头。
佩戴祭巾帽饰的司铎
从这一年开始教会在举行弥撒礼仪的时候开始施行头戴祭巾,这是神职人员在中国的弥撒中佩戴的特定帽饰。
展开剩余86%献县教区晚清时期神父授洗老照片
佩戴这样的祭巾的规定发生在利玛窦去世五年的时候。头巾兼具中西方特色,很像明代士子巾。后来在教会称之为“祭巾”。
当时的司铎(神父)们认为佩戴祭巾,举祭司铎与参礼的信友可以借辅祭人员在中间的服务性动作而密切联合,形成一体。
晚清时期山东圣言会司铎
祭巾是在华天主教会特有的礼仪实践,是传教士在徐光启等士大夫信友的参与下,设计出来的为彰显礼仪庄重而佩戴的帽饰。
据《公教文明》:保禄五世的宗座特准在南昌开始得到实施。传教士与保禄(Paolo)·徐光启、良(Leone)·李之藻以及其他皈依天主教的儒士一起商讨了神职人员诵念日课时需戴冠的形状。
大家提出了几种模型的提议。最终他们达成协议,通过了一个约15厘米高的四角帽,上面有两条宽大的缎带,像主教冠的下摆一样落在后面。四角帽的四个侧面部分均有金线图案装饰。
这种帽子与当时在政朝廷官员所配官帽有些相似,被称为“祭巾”或“中国四角帽”。
据历史记载,佩戴这样的帽饰得到教宗保禄五世的特别许可,那一年1月25日教廷发布许可给在华耶稣会士,准许他们在弥撒中佩戴祭巾,承认其作为教会礼仪服饰的一部分,属于罗马教廷的对中国“特赐恩典”,因为在其他亚洲国家是没有这样规定的。
晚清时期陕西教会佩戴帽饰的辅祭少年
后来,在弥撒礼仪中的所有辅祭人员也要佩戴这种祭巾帽饰,教会司铎佩戴帽饰才可以进行重要的教会活动,这样的情况在中国教会流行了三百多年。
晚清时期头戴祭巾方帽的神父,在教友中主持教会活动。历史上也留下了很多这样的照片。
佩戴祭巾帽饰的遣使会司铎
早在1699年,第一批遣使会神父毕天祥和穆天凡就来到了中国。在1773年教宗解散耶稣会后,于1782年起在华传教事务由遣使会受命接管。
19世纪来华的遣使会会士主要是法国人,到20世纪,有许多遣使会传教士陆续从荷兰、波兰、比利时、意大利、美国和爱尔兰等国来到中国。
这是嘉诺撒修会学校制成的圣袍祭衣及绣花工艺。
图中展示中央最高者为祭巾。在很长一段时间的弥撒中,神父及其辅祭男童均头戴祭巾。
头戴祭巾帽饰的遣使会孟振生主教。
1840年,遣使会的法国神父孟振生在长城以外的村庄西湾子(河北崇礼)被任命为古蒙古代牧区主教,1856年,他又担任北京、正定代牧区主教。1860年,孟振生主教得以进入北京,住进北堂。
陕西汉中教区头戴祭巾帽饰的神父们正在进行圣事礼仪
汉中教区位于陕西省西南边陲,自明朝耶稣会士方德望来陕南一带传教,天主教教会在汉中已有近400年的历史。1887年由陕西代牧区分设陕西南境代牧区,主教府设于城固古路坝。1924年12月3日,以主教驻地更名为汉中代牧区。
南怀谦神父为一群幼婴付洗。他行礼时头戴的祭巾四方帽饰,是神职人员在中国的弥撒中特定的传统。
南怀谦在1900年至1914年这10年间,以宗座外方传教会的名义到中国陕西省进行工作。他从传教士及记者的角度观察了当地的社会及人民生活和风俗习惯,用手中的照相机记录了当地丰富多彩的生活,为我们保留了昔日中国的画卷。
1870年代左右,上海徐家汇天主堂(圣依纳爵主教座堂的前身)的弥撒里,头戴祭巾的神父。
陕西教会的主教和佩戴四方帽饰的神父们一起为教堂钟楼的大钟举行祝圣仪式。
清末民初的教会礼仪中,手捧十字架提着香炉佩戴帽饰的辅祭少年
大一点的教堂都有自己的辅祭班组,小辅祭们要参加培训,从一开始摸索试炼到成为一个端端正正的严谨的小辅祭,需要一个过程,他们的服饰都有特别的规定。
南怀谦神父拍摄:民国时期陕西教堂里的辅祭少年,头戴统一的祭巾帽饰
被派往汉中教区,南怀谦神父在中国传教10年,期间拍摄了大量的照片,这些照片记录了统治数千年的封建王朝正在土崩瓦解的中国,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云南昆明城中平政街天主教堂内头戴方形帽饰的教友
天主教于明末清初传入云南 ,1885年古若望将“主教公署”迁至昆明,在平政街设立了主教座堂,昆明成为云南天主教的活动中心。
直到1924年天主教上海会议召开,这是中国天主教历史上第三次代表会议,也是第一次全国性主教会议,会议认为这样的祭巾帽饰已经不合时宜被取消:
“为了达到一切代牧区在圣礼上的统一,禁止在举行弥撒或其他圣礼时头上戴中国式的帽子,即所谓的祭巾”。
发布于:河北省